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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兴县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发布单位: 长兴县建设局 发布时间: 2008-09-28 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
索引号: 330522-008-020000-2008-009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

 

长兴县建设局文件

长建设〔2008〕125号


 长兴县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
 

局机关各科室、局属各单位:

2008年国庆长假将至,为了认真做好国庆期间有关工作,根据县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。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,进一步落实责任、完善措施。各单位要在国庆节前开展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,及时了解动态,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,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,坚决防止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。重点做好拆迁、民工工资、房屋质量等问题的调处工作。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,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,切实维护好国庆期间的社会稳定。

二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,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,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。各科室、各单位要在国庆节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,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的要落实措施、及时整改。各建筑施工企业、项目部要对重点部位、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检查;同时要组织力量,对市政设施、游乐设施、消防器材配备、直管公房等进行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;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,落实严格的人防、技防措施,做好现金票据、重要资料和图纸等的保管;加强车辆的检修维护和管理,保持车况良好,注意行车安全,确保建设系统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。

三、提高公共服务质量。城市供水、供气企业要加强对供水水源、供气设备、输送管道等重要环节和部位的全面检查,保证正常生产和供应,确保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;县环卫处要加强节日期间的清扫保洁工作,以一流的环卫质量迎接国庆佳节;县路灯处要加强城市路灯和亮化设施的检查维修,保证路灯率在98%以上;县园管处要加强对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,精心布置节日期间的花卉摆放、绿化美化,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。

四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。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“作风建设提升年”活动和“千名领导干部调研破难”专项行动的要求,认真做好国庆期间“双千万结对帮扶”走访慰问工作,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、献爱心等活动,进一步为困难群众解决影响生活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困难。

五、加强节日期间廉政建设。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、县有关规定和纪律,严禁违反规定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、现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;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;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赠送礼品、相互宴请;严禁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、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;严禁借举办庆祝活动和团拜、联谊等名义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;严禁用公款、公车、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;严禁节日期间突击花钱和违反财务规定乱发钱物。

六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。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,各单位必须每天由领导在岗带班,并确保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。各单位、科室负责人因公出差或因私外出二天(含)以上的,要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。要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,遇有紧急、重要情况或突发性事件的,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局办公室和局领导,并及时妥善处理。各单位国庆期间的值班安排表请于9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。局值班电话:6037040 传真:6022480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八年九月二十七日

 

 

主题词:综合 节日 工作 通知

抄送:县委办、县府办、市建设局

长兴县建设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08年9月27日印发